简单描述前因后果:
我们两人去马尔代夫旅游,从小红书找的广东亚太国旅旅行社,他们作为代理帮我们订机票、订酒店,我们和亚太签了合同。行程前半段一切正常。在即将回程的那天,马尔代夫天气不好(不可抗力),导致水上飞机无法起飞(我们需要坐水上飞机从岛上的酒店飞到国际机场才能乘坐返程航班),导致我们无法乘坐预定的航班,又无法改签,所以只能自费多住一晚酒店,并重新自行购买第二天的机票回家,因此比原计划多花了 8900 多。
目前已经确定了的赔偿:合同中有保险项目,目前保险已赔偿每人 600 ,没有坐上的飞机航司预计退税每人 160 。这两项是没有争议的。
争议主要在旅行社应给的赔偿。这次马代之旅有很多和我们同行的人也一起被延误了,我们遇到了很多。他们的代理各不相同,但他们的代理能协助处理改签,并且给其配置了完善的保险,保险赔付可以覆盖他们的损失。而我们的保险条款不足,没有覆盖到这种情况,赔偿很少。我觉得在这次旅程中亚太旅行社存在风险未告知、保险配置有缺陷等问题导致我的损失扩大,因此我希望代理公司要分摊一部分我的损失。
但目前谈下来亚太只愿意给我们每人赔偿 500 元,意思很明确,如果想多要,就投诉、起诉,让法院判。 我搜到了一个情况比较接近的判例是 https://zxb.ccn.com.cn/html/zxb/20160701/78072.html ,法院判决旅行社赔偿了返程费用的一半。
对于我这个情况,我觉得起诉起来有一些不确定性:
- 旅行社只是帮我们订购机票、酒店、保险(他们表示这是赠送),我们并不是跟团游,而且保险在合同中,也让我们看了,我们最终签署了合同,我们并不是不知情,对方没有完全告知风险,我们事先也调查不仔细,不知道法院会不会支持我们,能支持多少。
- 对方公司在广东,我们是线上签署的合同,可能属地管理会有扯皮,如果在广东开庭那我们估计要回的赔偿都不够路费。
- 就算判我们赢估计也就赔 3600 ,也就多给 2600 元,为此我们许需要付出额外的心力处理诉讼流程,以及跟对方法务 battle ,想想就折腾,还不一定能赢。
目前还在交涉中,我的意思是他们再多赔偿 1000 ,我们就此作罢,否则我们将投诉+起诉。
事情就是这么个事情,糟心事。此行中遇到很多中国人,跟他们也聊过。他们的代理合同中的保险大多都覆盖了这种行程变更的情况,可以赔偿每人最高 5000 元,基本是可以覆盖损失了。有一个是自己买了京东保险,每人已经赔了 3000 。
这是我们第一次出国旅行,也算是吃到了教训:
- 涉及金额比较大的,一定要最少对比多家,三家都不够,我们确实由于赶时间只找了一家代理。搞笑的是,我和我对象两人分别找代理,结果找的都是亚太,所以合同中的保险是一样的,导致我们以为去马代的保险都是这样的。同行人中选择了荟旅,他们甚至不知道自己的代理合同里有保险,延误了才去翻合同,结果他们的保险还就有覆盖了这一项。
- 不要报有侥幸心理。我们事先也搜了小红书,有人提到一定要带水飞延误险,我们也看了保险确实没这项,我们问了代理,代理说基本不会有这种情况,也没这种保险,我们也就没多想了,这下真碰到了也只能后悔。
- 合同中的所有细节都要搞清楚,尤其是保险,优先找保险覆盖最全的。
- 对于涉及到乘坐飞机的出行项目,如果赠送的保险不足,一定要自己额外购买补充保险。
- 重大事项一定急不得,充分调研再行动。我们确实草率了,攻略做得不够。
下面贴上我描述的详细过程,是我编辑出来咨询 AI 的,过程比较详细,不嫌啰嗦的朋友可以看下:
我和我的妻子去马尔代夫旅游,通过亚太国际旅行社代理,我们和亚太签合同,我们总共支付 32000 元,其中往返机票 2 人共 10000 元,酒店和其他费用是 22000 元,他们帮我们订了马尔代夫的机票、酒店、以及旅行途中的一些赠送活动,也就是说我们把此次旅行一价全包给亚太国际旅行社让他们帮我们操办。本来我想的是花了这 32000 之后就不用再花其他钱了。
原计划的行程是:第一天 7 月 27 日凌晨坐飞机(马航),先从上海飞到吉隆坡,在吉隆坡进行中转,乘坐马航于 7 月 27 日上午飞到马累国际机场,在马累坐水上飞机到我们的目的地岛屿。然后在岛上住 4 晚( 7 月 27 日、7 月 28 日、7 月 29 日、7 月 30 日),然后在 7 月 31 号中午,先坐水上飞机到马累机场,然后搭乘马航从马累飞到吉隆坡,在吉隆坡进行中转,乘坐马航从吉隆坡飞到上海最终回家。
实际中,我们前半段行程都是按照计划走的,没问题,问题发生在回程。在 7 月 31 号中午时分,我们所在的岛屿风浪很大,导致水上飞机一天都无法起飞,因此我们无法到达马累机场,无法乘坐在 7 月 31 号晚上正常起飞的航班前往吉隆坡,后续回到上海的航班自然我们也只能错过了。
在得知水飞无法起飞后(水飞是由独立的公司运营,不属于酒店,也不属于航司),我们和代理进行了沟通。首先代理表示没遇到过这种水飞延误导致航班延误的情况(她这么说我是不相信的,因为每年的七八月份都是马尔代夫的雨季,这种情况应该很多才对,我觉得她在骗我),我问她该怎么办,她说这种情况要么我们本人去机场柜台进行改签(但我就是因为水飞无法起飞,我没法去机场所以没法乘坐飞机,我根本没法去改签,而代理表示这是团体票,必须本人去柜台改签,他们无法帮改签),要么自己再买返程机票回来,然后他们帮我们办理原返程机票的退税(无法退款、无法取消,只能尝试退税)。
最终我们被迫在岛上多住了一晚上(两人住宿费 1700 元),由于不知道 8 月 1 号是否可以起飞水飞,也不知道可以在机票已经过期后还能进行改签,所以我们在确认 8 月 1 号水飞起飞后立即自己重新买了回程的机票(两人机票共 7200 元)才回到上海。
此次行程实际我们多花了 1700+7200=8900 元。本来 8 月 1 号就能回上海,最后 8 月 3 号才回到上海,8 月 3 号是周一,为此我还请了一天的假。
对于此次行程中多出来的这些花费,我觉得全部由我自己承担是不合理的。我和亚太国旅进行了沟通,询问他们赔偿事宜。他们表示,合同中包含了一份旅行保险,这个保险中有延误保险,上限每人 600 元,所以保险总计可以赔付我们 1200 元;然后他们会帮我们争取退还原返程航班的税费(大概两人能退 320 元),然后就没了,他们不进行额外赔偿。
对此我是不满意的。不满意的地方在于:
1 、亚太声称从来没有遇到过因为水上飞机延误导致无法登机的情况,但马尔代夫酒店工作人员表示每年雨季都会有这种情况。我觉得这显得他们业余。
2 、在水飞无法起飞、我们无法离岛的情况下,亚太让我们自己去机场改签,没有帮我们办理改签。事后得知有一对与我们同行的夫妻,他们的代理帮他们办了改签,他们的损失就只有一千多的改签费。而亚太说必须我们亲自到柜台才能办理。在最新的沟通中(回到上海后),亚太的工作人员表示即使我们错过了 7 月 31 号的飞机,在 8 月 1 号也可以进行改签,这在 7 月 31 号时他们根本就没跟我们说可以改签已经过期的机票。
3 、水飞延误导致飞机航班延误的风险在签合同时没有告知清楚,而且在我们明确询问如果出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时,代理客服回避了该问题。当我们询问有没有水飞延误险的时候,代理说没有这种险(其实有出行变更这种保险,我们也可以自己买)。这让我们对这件事造成了误判,如果提前明确告知风险,我们会自己追加购买相关保险,就不会这样了。
4 、合同中的保险条款覆盖不全。与我们同行的多组游客,他们的代理合同中的保险条款就有覆盖“出行变更”这一项,对于“水飞延误导致飞机航班延误”的情况可以进行每人最高 5000 元的赔付。而我们的保险就没有。代理则说,这个保险属于合同中的赠送项目,言下之意他们认为保险本就是赠送的,即使项目不全他们也不用承担任何责任。而我们认为这属于合同的一部分,属于他们服务的一部分,保险关键条款的缺失是他们服务不到位,他们理应承担责任。
5 、代理认为他们帮我们争取保险赔偿( 600x2 )和航司的退税就可以了,而我认为,我们此行中由于水飞延误导致的航班延误,因而多花的返程机票( 7200 )和多出来的一天住宿费( 1700 ),他们需要进行分摊。
